2024年上海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5-04-03 21: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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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上海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确保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正公平、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 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教考院社考〔2024〕9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1、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坚持科学选拔。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谈球吧官方网站、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1、我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执行教育部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订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并通过后,全面负责指导全校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二级学院复试工作方案》、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并按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生的复试。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3、各学院须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对于颜色的选择可以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来选择。

  1、实行差额复试,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3、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等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2、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提供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

  笔试考核为专业课测试,考试时间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上海电力大学2024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简介及考试大纲》()。

  面试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和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7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比详见各二级学院复试方案。

  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调剂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具体详见各二级学院复试方案。

  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安排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按照后续发布的《2024年上海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执行。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电力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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